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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城集团章程

第一章:理事会

  1. 太阳城集团与李大学(“大学”或“公司”)是一所非营利性大学, 弗吉尼亚公司和高等教育机构,其主要办公地点是西太阳城集团街204号, 列克星敦, 维吉尼亚州24450.
  2. 校董会是大学的最终受托人.  受托人, 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 每个学生都有义务关心和忠诚于整个大学.  董事会由不少于十五(15)名成员组成,不超过四十(40)名成员, 其人数将由校董会不时决定.  校董会应有校长,校长应有完全的投票权.  受托人由管治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除校长外,每位受托人的任期为四(4)年,直至再次当选为止.  受托人有资格连任董事会成员,任期为第二个四(4)年.  在下列有限情况下, 受托人可再次当选,任期最多四(4)年:i)受托人是校长, ii)受托人为当选校长, 或iii)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前受托人在其最后一次会议两(2)年后,有资格再次当选为受托人.
  3. 最初任期为四(4)年的受托人应在完成其受托人服务后成为名誉受托人.  退休受托人可继续出席董事会的全体会议并参与其审议,并可被任命为执行委员会或董事会任何其他委员会的咨询成员, 但在计算任何会议的法定人数或确定章程或附例规定或允许的组成董事会的受托人总数时,均无投票权,亦不被计算在内.
  4. 董事会应在每个日历年内至少举行三(3)次例会.  这些会议通常在二月的某个时候举行, 可以, 及十月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时间.  公司和董事会秘书(“秘书”)应在会议日期前至少十(10)天向每个受托人发出或邮寄书面会议通知, 但秘书未发出通知,不影响任何该等会议的有效性或规律性.  由全体受托人签署并提交秘书存档的关于董事会会议通知的书面弃权书,应等同于该等会议的及时通知.  任何受托人出席任何该等会议,而该等受托人对通知期限无异议,即构成放弃该等通知.
  5. 校长或校长可在任何时候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 并应任何三(3)名受托人的书面请求进行召集.  书面通知的时间, 日期, 董事会任何特别会议的地点和地点应以电子方式或由U.S. 由秘书在会议日期前至少十(10)天邮寄给每个受托人.
  6. 受托人过半数即构成在任何会议上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  法律或本附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达到法定人数的任何会议上,出席过半数受托人的行动即为董事会的行动.  在没有法定人数的情况下, 出席会议的人可将会议延期,直至达到法定人数为止.  任何理事会成员都可以通过虚拟或电话参与的方式参加理事会会议,这样所有参加会议的受托人都可以同时听到对方的声音.  虚拟或电话参与应构成亲自出席会议.  代理投票是不被授权的.  董事会或任何董事会委员会要求或允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如果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的所有成员签署了一份载明所采取行动的一致书面同意,并将该书面同意提交秘书并载入董事会会议记录,则无需亲自会议即可采取行动.
  7. 校长的选举须获得过半数受托人的赞成票, 总统, 受托人, 以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 授予教授终身教职, 出售大学地产, 授予所有学位, 以及董事会通过决议指明的其他事项.  授予教务长或教务长任期也可以通过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肯定投票来完成.  在校长任期结束之前, 管治委员会负责管理提名程序,并将校长候选人提交全体理事会选举.
  8. 董事会, 任何它认为充分的理由, 包括未能或不愿遵守校董会的政策和规定, 未能或不愿履行受托人的职责, 或者对学校有负面影响的行为, 经四分之三的受托人同意,可免除受托人的职务.  受托人未能连续出席三(3)次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以过半数受托人的赞成票通过董事会, 我可以宣布那个职位已经空出来了吗.
  9. 的re 应 be eight (8) st和ing committees of the Board; namely, 一个执行委员会, as more particularly described in Chapter III; a People 和 Programs Committee; a Resources Committee; an Investment Committee; a 治理 Committee; a University Relations Committee; an Audit Committee; 和 a Diversity, 股本, 及共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应包括至少三(3)名董事会成员和至少一(1)名成员, 或者整个委员会, 在财务事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董事会可随时设立其认为合适的特别委员会.  在此未另有规定的范围内, 各常务委员会及特别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提名,并由校董会选举产生.  常务委员会主席的任期应为三(3)年,或由校长推荐并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任期.  特别委员会主席的任期由董事会决定.  每个常设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的成员应每年提名,或由校长另行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执行委员会除外, 校长可提名非受托人担任其任何常设委员会的有表决权成员,任期由董事会决定, 但非受托人不得就委员会行使董事会最终权力的任何事项进行投票,他们的出席也不得被视为有利于或不利于该委员会业务交易法定人数的设立.  这些非受托人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授予每个此类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 每年分配一次, 或者其他需要的时候, 教区长, 并须经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各委员会的职责和收费应由秘书保管,并由这些委员会定期审查.  促进太阳城集团有效和高效的管理, 并与弗吉尼亚联邦法律授予的权力相一致, 校董会选举成立上述常设委员会(“委员会”), 并将原本由整个联委会行使的事项的主要实质性和监督责任委托给这些委员会.  通过这样做, 董事会既不扩大在这些委员会任职的成员的受托义务范围,也不改变根据弗吉尼亚联邦法律适用于个别受托人或其委员会的行为标准.  校长及校长依职权行使职权, 董事会所有委员会的无表决权成员, 执行委员会除外,该委员会的校长及会长均可投票.
  10. 董事会可召开任何定期或特别会议, 或其任何部分, 执行会议,只有有表决权的理事会成员和受校长或校长邀请的成员才能参加.

第二章:董事会成员

  1. 校长 为校董会的主持委员,并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  He or she 应 be 受托人 elected by the Board; 应 hold office for a term of four (4) years from the 日期 of election or until a successor is elected; 和 may serve successive terms in office.  校长应主持校董会的所有会议, 作为董事会的发言人, 并须履行本章程所指派及董事会不时决定的其他职责.  在校长缺席的情况下, 暂时性残疾, 或死亡, 管治委员会主席应代理校长,直到校长能够恢复其职责或董事会选出新校长为止.
  2. 董事会应选举, 作为公司的高级职员, 一个总统, 一个会计, 和一个秘书, 他们都是大学的受托人.  主席将获得董事会决定的报酬,并根据董事会的意愿任职.  秘书和司库可由一人同时担任.
  3. 总统 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应为大学的首席执行官.  他或她应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  以董事会的最终权力为准, 总裁应就行政人员的组成和结构作出决定并向董事会报告, 并向董事会报告所有教员的任命和晋升.  导致任期的任命,须经董事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可授予教务长或教务长终身职位.

    校长是学院的成员和当然主席.  总统, 或院长根据校长的委托, 担任各学院委员会的顾问委员.

    总统一般应监督, 监督, 并按照董事会的规定,指导大学的政策和发展,并在董事会未指派的所有大学工作范畴内向董事会负主要责任.  他或她可以不时地委托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员, 行政人员, 或者教职员工, 他或她认为适当或董事会指示的部分职责.

    校长不在时,由教务长代理校长的职务, 暂时性残疾, 或死亡,直至总裁能够恢复其职责或董事会采取进一步行动为止.  在总统去世后, 执行委员会应任命一名代理主席, 须经董事会批准, 在校董会投票选出校长之前.

    每年, 在董事会决定的时间, 董事长应向董事会报告委托董事长处理的所有事务的进展情况.  他或她必须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关于下一财政年度或学年的运营支出和预计收入的预算提案, 董事会可予以批准, 不赞成, 或者修改这样的预算提案.
  4. 财务主管 of the Corporation 应 be th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of the University; 应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uthorized receipt, 监护权, 和 disbursement of University funds; 应 maintain 和 be custodian of the financial accounts 和 records of the University; 和, 须经董事会指示及事先批准, 管理学校的资金投资.

    财务主管应按照董事会的指示,为忠实履行其职责而提供保函.  财务主管的账目应每年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公司进行审计和认证, 并须在董事会决定的时间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在一般情况下, 财务主管应履行与财务主管职务有关的所有职责,以及总裁或董事会可能指派的其他职责.
  5. 秘书 公司和董事会的秘书(“秘书”)应负责记录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在任何董事会会议之前至少十(10)天, 秘书须将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上次会议的记录送交每名受托人, 但秘书未有遵守本条文,并不影响任何会议的有效性或正常进行.  按照第一章的要求, 第四节, 秘书须就董事会的所有会议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  秘书应负责保管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记录, 公司印章的保管和授权使用, 以及在需要或适当时,就董事会及其辖下委员会的会议及行动发出通知.  在一般情况下, 秘书应履行与秘书办公室有关的所有职责,以及总裁或董事会可能指派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执行委员会

  1. 执行委员会 由主席组成, 的校长, 以及每年由校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的六(6)名或以上受托人. 校长应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  执行委员会应在其或董事会决定的时间开会,并应主席的要求开会, 的校长, 或任何两名执行委员会成员.  该委员会的多数成员构成在其任何会议上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 凡在任何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上出席的委员会委员过半数的行动,即为委员会的行动.  公司秘书为执行委员会秘书.
  2. 执行委员会应在公司管理方面拥有董事会的全部权力, 除非董事会通过决议明确为自己保留某些权力, 但教区长的选举或罢免除外, 受托人, 或者任何公司官员, 或者授予教职员工终身教职, 除了出售大学的不动产, 除了这些章程的修改.  授予教务长或教务长任期也可以通过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肯定投票来完成.  在每次董事会会议上, 秘书须提交执行委员会任何临时会议的记录.
  3. 董事会的意图是,执行委员会只在需要时使用,董事会的全体参与和行动应成为处理大学事务的规范.

第四章:教员

  1. 教师 应仅由按下列指定之一任命的全时人员组成, 教务长, 副教务长,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或者老师.  教务长也应是教员.  大学其他具有教学或研究特权的员工可由教务长或校长根据各自院长的推荐指定.  教师分阶段退休 也被认为是教师.  在本章程中使用的, “教员”或“大学教员”一词指大学教员,但明确指法律或本科教员的除外.
  2. 教务长 是大学的首席学术官,由教务长直接汇报.  教务长由校长任命, 在与董事会协商后, 并应履行总统赋予他或她的职责.  教务长应为大学某一学术部门的终身教职人员.  除了全面负责学术课程之外, 教务长负责管理由校长指派的各个大学行政区域.
    • 校长不在时,由教务长代理校长的职务, 暂时性残疾, 或者是符合这些条例的死亡.
    • 教务长或校长指定的人应担任校长咨询委员会主席,并应履行校长可能指派的职责.
  3. 本科生和法律系应向委员会负责学生的学业管理, 入学和毕业要求, 用于批准和监督学习课程, 以及为学生推荐学位. 本科生和法学院可以采用为履行其义务所必要和适当的规章制度.
  4. 校长应为全体教员的主席,并应主持大学和本科生的会议,除非由校长任命教务长或其他教员主持会议.  除校长外,法学院院长应主持法学院全体教员的会议, 教务长, 或由校长任命法律系的另一名成员主持, 教务长, 或者法学院院长.  教务长应在与校长协商后任命教务长.   教务长应履行校长分配给他们的职责, 教务长, 或者教职员工.
  5. 应校长或教务长的要求, 大学教师应在每学年的秋季和春季举行不少于一次的会议.  出席任何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的大多数教员的行动即为大学教员的行动.  本科教师应在校长或教务长的召集下开会.  法学院全体教员应应校长、教务长或法学院院长的要求开会.  法律和本科院系应当按照规定的规则开展工作.
  6. 在大学, 本科, 还有法学院的会议, 各院系成员, 还有一些人教授至少一半的正常教学任务, 有发言的权利.  所有这些人都有投票权, 但那些不可续期的任期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人除外.
  7. 该法案, 政策, 教师的行为应服从董事会的最终权力, 董事会可随时要求和审查教员的会议记录和记录.
  8. 不担任终身制职务的教职人员可由校长开除.  担任终身制职务的教职人员,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被免职, 在举行有关迁离原因的听证会之前,此种迁离不得进行, 聆讯须以委员会或主席在每宗个案中所指定的方式及由该等人士进行.  董事会在得出听证会已经举行的结论并明确认为听证会的适当性之前,不得批准对终身教职员工的免职.  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应在特定情况下确定没有举行听证会或听证会不充分, 委员会或主席可命令再次举行聆讯.

第五章:利益冲突

  1. 董事会成员和官员应按照这些章程和大学适用于受托人的利益冲突政策行事,这些政策可能会不时更新,并在大学网站上的政策守则中找到

第六章:不歧视声明

董事会认可大学的不歧视声明和相关政策,这些政策可能会不时更新,并载于大学网站上的政策守则内. 

第七章:

  1. 信仰自由. 信仰自由, 受联邦法律保障, 所有与大学有关的人士均可享用, 在此禁止任何教派对政府的影响.
  2. 大学教堂. 位于大学场地上的礼拜堂称为“大学礼拜堂”.“本堂可作毕业典礼及其他大学活动及会议之用, 和, 由大学自行决定, 其他符合大学宗旨的会议及活动.
  3. 就职宣誓. 每一个受托人, 校长, 和总统, 在开始履职前, 须向教区长作出如下宣誓或肯定, 执行委员会, 或董事会:“我庄严宣誓(或确认),我将忠实履行太阳城集团与李大学董事会选举我担任的职务, 尽我最大的能力和判断力, 不用担心, 或忙.  愿上帝保佑我."
  4. 荣誉学位. 校长咨询委员会及校董会会长组成荣誉学位委员会,由教务长担任主席.  董事会, 主动或根据委员会的建议, 可不时授予其认为适当的荣誉学位, 并且必须批准荣誉学位获得者.
  5. 咨询委员会. 使教师的知识和观点在大学面临的重要决策中得到适当的体现, 设有一个由教务长组成的咨询委员会, 教务长和八(8)名从本科教员中选出的教员以及一(1)名从法学院教员中选出的教员.  的 committee 应 make recommendations to 总统 concerning cases of 本科 tenure 和 promotion; sabbatical applications; summer grant applications; honorary degree nominations; other matters of University-wide importance; 和 the processes by which these decisions should be reached.  董事会在考虑推选大学校长时,须征询委员会的意见.  校长在考虑选择教务长时应与委员会协商,教务长在考虑选择教务长时应与委员会协商.
  6. 荣誉制度. 与珍视的传统保持一致, 校董会已授权学生团体决定在何种情况下因涉及违反荣誉的事项将学生开除出大学.  在履行这一职责时, 学生团体可以创建这样的学生组织,并采取这样的程序,可能是适当的.  学生执行委员会的一名官员须在董事会的每次定期会议上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7. 责任限制. 在弗吉尼亚非股份公司法的每一个案例中, 如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存在或以后可能被修改, 允许限制或免除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对公司的责任, 受托人及大学职员无须向大学负责.
  8. 受托人和管理人员的赔偿.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 大学将赔偿任何个人, 是, 或被威胁成为诉讼(包括由大学发起或享有大学权利的诉讼)的一方,因为该个人是或曾经是大学的受托人或官员, 或因为该个人现在或曾经应大学要求以任何身份为大学或任何其他法律实体服务,同时担任大学的受托人或官员, 在诉讼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责任和合理费用, 但因故意或明知违反刑法而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除外. 应大学的要求,作为大学控制的法人实体的董事或官员的服务应被视为服务. 根据本第9条作出的赔偿是否允许的决定,以及在具体情况下对费用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就受托人而言, 法律规定的, 对于一名警官来说, as provided in section 10 of this Chapter; provided, 然而, 如大学的大多数受托人在引致申索赔偿的指称行为发生日期后发生变动, 这种确定和评价应, 由要求赔偿的人选择, 须由该人士选派的特别法律顾问,经校董会批准作出, 哪些批准不得无理拒绝. 除非作出了不允许赔偿的决定, 如果最终确定受托人或管理人员无权获得赔偿,则在收到受托人或管理人员的承诺后,大学应预支和报销受托人或管理人员在诉讼中产生的费用. 该保证是无限的, 受托人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无担保一般义务,并应在不考虑该等受托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予以接受. 判决程序的终止, 订单, 结算, 信念, 或根据无争议抗辩或同等抗辩,其本身不得构成一种推定,即受托人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方式使该受托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资格获得赔偿. 大学有权提前签订合同,按照本节规定的同等程度向其任何受托人或管理人员提供赔偿、预支和报销费用.
  9. 他人的赔偿. 大学可以, 在较低或相同的程度上,其须根据第9条向其受托人和高级人员提供赔偿,并预支和偿还费用, 为员工和代理人提供赔偿,预支和报销费用, 董事们, 军官, 员工, 以及应大学要求以任何身份为其他法律实体服务的任何人, 并且可以提前签订合同. 本第10条规定的赔偿是否允许的决定, 这种赔偿的授权, 在特定情况下,对费用合理性的评估应根据校董会的一般或具体行动不时授权进行, 在提出赔偿要求之前或之后可以采取哪些行动, 或法律另有规定的. 第9条规定的任何人的权利不受本第10条规定的限制.
  10. 杂项. 根据本章有权受赔偿的每个人的权利,应适用于其继承人的利益, 执行人, 和管理员. 根据本章选出的作出决定的特别法律顾问可以是大学的法律顾问. 根据本章规定的赔偿不排除任何人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赔偿权利, 包括根据有效合同的赔偿, 由大学以外的法律实体作出的赔偿, 以及根据大学或其他人购买和维护的保险政策进行赔偿. 然而, 任何人都无权获得大学的赔偿,因为他或她已获得他人的赔偿, 包括保险公司. 大学有权根据本章购买和维护任何责任保险,或根据大学的要求保护上述任何人员免受因其为大学或任何其他法律实体服务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无论大学是否有权赔偿此类责任. 本章的规定不应被视为排除大学与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签订法律允许的其他合同, 包括上面提到的. 本章的任何规定或其对任何人或任何情况的适用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无效的, 不影响本章的其他规定或者适用, 为此目的,本章的各项规定可以分割.
  11. 修订附例. 本附则可在任何董事会会议上,经多数在职董事会成员的赞成投票予以修订.  任何章程规定,需要超过半数的在职董事会成员的赞成投票才能采取行动, 仅应经特别表决修正.
修订历史

生效日期:2000年2月5日
批准日期:2000年5月13日
修订并生效:2000年10月28日
修订日期:2002年2月9日. 我,帕拉斯. 1, 2 (concept approved); Ch. 我,帕拉. (8)托管委员会
修订日期:2002年10月10日. 我,帕拉斯. 1, 2 (langu年龄 approved from 02-09-02); Ch. 我,帕拉. 8)
修订日期:2003年2月8日. 我,帕拉斯. 1, 8; Ch. 二世,帕拉斯. 1, 3; Ch. 第四,帕拉斯. 1, 2, 4; Ch. V,第3、4、5、6、9段)
修订:2003年5月17日. 我,帕拉. 8)
修订:2004年2月7日. V,帕拉. 3)
评论仅修订:2004年5月22日(第. 1,帕拉. 1)
修订:2004年10月23日. 第四,帕拉. 5)
修订:2005年5月7日. 我,帕拉斯. 1, 8)
修订:2005年7月27日. 二世,帕拉. 1; Ch. 三世,帕拉. 1)
修订:2005年10月22日. 二世,帕拉. 1)
修订日期:2006年2月4日. 我,帕拉. 6)
REVISED: October 20, 2007 (Ch 我,帕拉 1; Ch. 二世,帕拉. 3; Ch. 第四,帕拉斯. 2, 4, 5)
修订日期:2008年2月9日. 我,帕拉. 1)
修订日期:2008年11月7日. V,帕拉. 6)
修订日期:2009年2月7日. 我,帕拉斯. 7, 8)
修订日期:2010年2月5日. V,帕拉. 6)
修订:2010年5月15日. 我,帕拉. 1)
修订日期:2011年2月11日. 我,帕拉斯. 2, 6, 8; Ch. 三世,帕拉斯. 1, 2)
修订日期:2012年2月11日. 我,帕拉. 8)
修订日期:2012年5月5日. 1,帕拉. 6; Ch. 2、帕拉. 3; Ch. 3、帕拉. 2; Ch. 第四,帕拉. 4)
修订日期:2013年2月9日. 3,帕拉斯. 2, 3)
修订日期:2013年10月19日. 二世,帕拉. 1)
修订日期:2014年5月17日. 我,帕拉. 8)
修订日期:2017年2月11日(修订)
修订日期:2021年2月5日. 第四,帕拉. 3)
修订日期:2021年6月4日. 第七,帕拉. 第2段订正和前一段. 3回复:创始人日被删除)
修订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我,帕拉. (成立了多元化、公平和包容委员会)
修订日期:2023年10月21日. 我,帕拉斯. 3, 9)